山东知名专家门诊有新规
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诊查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知名专家诊查费价格制定和管理。通知要求,各市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委属(管)医疗机构,山东大学各医院,遵照该办法执行。《办法》分为总则、知名专家入选条件、知名专家诊查费价格制定、知名专家门诊设立要求、知名专家管理、监督及管理、附则等章节。《办法》规定,在完成普通专家门诊服务的基础上,每位知名专家每周开展知名专家门诊服务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半天),每次接诊原则上不超过20人次,并保证本次诊查过程完整,提出诊疗方案。离休、退休返聘人员及按在职人员管理的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受门诊服务时间限制,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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