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飞上8000米高空?警方最新回应

南方都市报 昨天22:30 3328

近日,有博主发视频称,有用户在湖南、广东两地利用无人机进行“黑飞”,飞行高度远超规定的120米,达到6000余米,与民航客机持平。

12月11日,两地警方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已收到报警,正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

11日,国内一无人机品牌客服表示,如果要超过限高飞行,需向空域管理部门申请飞行权限。

警方称正调查“黑飞”情况

12月8日,中国香港知名艺人李子雄发布视频,斥责有人不顾他人安危进行高空“黑飞”,“飞得跟飞机一样高”,挑战航空安全底线。

李子雄斥责无人机“黑飞”。

这一发言可追溯至一名博主6日发布的视频。该博主接到粉丝反馈称,有用户在网络平台发布无人机“穿云”视频,显示飞行高度远超法律规定的120米限高,甚至达到6648米。经其核查,该用户为掩饰其违规行为,在多条视频下方附带了所谓的“官方解禁许可证明”,声称获准在8000米高度飞行。

然而,博主通过对比该用户在不同日期发布的“解禁截图”发现,同一追踪码对应的时间、有效期存在明显矛盾。

通过分析视频中的地理特征,博主锁定其飞行地点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及英德市江湾村附近,以及湖南省郴州资兴市青鲁湖一带。

视频截图。

12月11日,南都记者试图联系上述被举报用户,未获回应,并发现其账号已转为私密。

随后,记者联系到广东清远英德市公安局、广东中山市公安局沙湾分局、湖南郴州资兴阳安路派出所。上述单位工作人员均称已收到报警,正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同日,南都记者向国内一无人机品牌客服咨询“如何超过限高飞行”。客服回应称,“如果需要超过120米飞行,需提前在UOM(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官网的‘运行管理 -飞行活动申请 -一般飞行活动’界面,向空域管理部门申请飞行权限。”

擅自超限飞行属违法行为

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无人机“黑飞”,是指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条例》第十条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涉及境外飞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进行国籍登记。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八类区域上方空域以及因特殊情况临时增加管制区域为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实务当中,有些无人机使用者通过擅自删除、修改无人机限高、禁飞区功能,并实施超限飞行,这也是属于“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的违法行为。

省司法厅提到,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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