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2772家养老机构“立规矩”,全链条保障入住老人权益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王君 昨天14:2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王君

12月1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民政厅相关负责同志解读《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志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目前,山东养老机构发展到2772家。保障入住老年人的权益,核心是坚持“老人本位”的服务理念,通过构建“制度约束—过程监管—权益赋能”的全链条保障体系,保安全、优服务、护尊严、赋权利,让老人在机构里感受到“家”的温暖。

在制度规范层面,山东将立足人口老龄化实际与养老服务发展需求,以“立法确权、标准立规、契约立信”为核心路径,推动修订养老服务条例,督促养老机构按照各类标准要求优化服务供给,推广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应用,动态优化入住机构老年人享有的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权益清单,明确老年人“安享晚年”的机构责任边界,让“守护权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全程监管是权益保护的关键一环。山东将落实《山东省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持续加强对养老机构登记备案、运营服务、场所设备等23个具体方面的监管。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建立涉老风险预警防范、纠纷发现报告、纠纷化解处置闭环工作机制,健全养老服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通过全周期管控、多维度聚焦、信用化奖惩,让机构“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确保“安享晚年”的权益不被虚化。

提升保障质量则让权益落到实处。山东鼓励机构发展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心理疏导等个性化服务,加强对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人的专业照护,推动服务从“有”到“优”转变,将“安享晚年”的权益转化为可感可及的生活体验。持续深入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整治,强化消防、食品安全等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欺老虐老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纠纷调解与法律援助机制,确保老年人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让老年人入住更安心。通过“安全兜底、尊严赋权、品质赋能、救济托底”,让老年人真正“安享”应有权益。

责任编辑:朱洪蕾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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