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部!枣庄出台关于学校周边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昨天16:32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林佩瑶

12月10日,《枣庄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召开。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介绍,《枣庄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省首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会上,孙恒强调了立法的必要性。制定《条例》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是运用法治手段改善学校周边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管理的现实要求。《条例》共六章四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安全环境、市容环境、人文环境、法律责任、附则。通过明确政府、部门、学校、监护人、经营业户等各方责任,规范学校周边安全管理,构建了更加明晰、立体的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学校周边环境持续优化,切实守护师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条例》的有关情况,孙恒在会上进行了介绍。关于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周边环境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学校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日常工作。关于安全环境,规范了学校、公安机关对学校周边视频监控的布设要求;上放学时段实行高峰勤务制度,加强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秩序维护;明确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在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了校车管理、消防安全、防溺水等内容。关于市容环境,规定了学校门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一百米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在学校周边一定范围内进行规划建设活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在学校周边施工应当提前告知学校有关注意事项,并采取防护措施;涉及油、气、电等场所和设施应当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关于人文环境,规定了学校围墙或者边界任意一点向外直线延伸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台球室、电子游戏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学生活动的场所;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具店、玩具店、餐饮店、食品摊点等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的准入资格和相关从业、监管要求。关于法律责任,对相关违法行为设定了处罚。关于附则,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时间以及其他类型学校的管理等内容。

孙恒表示,制定出台《条例》仅仅是开始,接下来,各部门要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教育部门要统筹协调好学校周边环境管理工作,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公安部门要做好治安防控、巡逻值守、交通管控等工作。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对学校周边业态进行严格审批‌,加强源头管控,并与教育、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整治学校周边市容环境,要加强对违规摆摊设点、乱堆物料、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此外,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也要按照《条例》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学校周边环境的维护管理,不是单一部门之责,而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环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各部门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共同筑牢学校安全屏障。

责任编辑:林佩瑶

林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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