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第七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5-23 1467

5月23日,中国文明网发布《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确认烟台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据悉,这已是烟台市第七次获此殊荣。

2005年,烟台市荣获首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09年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1年,烟台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第三次成为全国文明城市;2015年烟台市第四次摘得全国文明城市桂冠;2017年,烟台市第五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20年,烟台市第六次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殊荣。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责任编辑:周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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